桂林市:第一张中医诊所备案证发出啦!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自2017年9月22日公布,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桂林市中医药管理局有关人员认真组织学习《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熟悉相关工作要求和程序,并根据桂林市实际情况,积极协调国家和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解决备案系统权限使用问题。目前,桂林市中医诊所备案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截止3月6日,已发出了第一张中医诊所备案证。
原来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程序相对比较复杂,需要经过申请、公示、设置批准、环保、消防、验收、发证等七个环节。《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举办备案制中医诊所只需两个环节,即申请和发证,申请时如实填写“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从业人员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并且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满3年,环保、消防达到要求,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发证。中医诊所备案制新政出台后,只要按照规定准备相应材料并上报,检查确认所报材料均符合要求后,即可顺利领到了中医诊所备案证书。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所指的中医诊所,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服务范围或者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不能进行备案。《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中医诊所不得提供西医西药服务,而且并非所有的中医药服务都可以开展,对所开展的技术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不得在中医诊所开展,如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注射剂、穴位注射等。
新规实施后,中医诊所开设门槛的降低,老百姓担心会不会导致中医诊所诊疗质量良莠不齐呢?实际上,审批流程的简化,并不意味着放手不管,反而是对备案后主管部门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桂林市中医药管理局会在中医诊所备案后30天内现场核实诊所的地址、布局、诊疗范围、执业人员及设备等的真实性以及与备案事项是否一致等内容,定期对诊所依法执业、医疗质量安全、诊所管理等进行督查,强化中医诊所备案事中事后监管,以更彻底的放权、更有效的监管、更优质的服务,营造便民利民的就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