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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医院一位孕妇因 H7N9 死亡”纯属谣言!

来源:作者:时间:2016-03-01 11:52:57 浏览次数:

 "桂林市人民医院昨天凌晨四点二十一分,因H7N9死亡,年龄31岁,孩子还在妈妈肚子里,参与抢救的医生已经被隔离,紧急通知,中央二套电视新闻已播出,暂时别吃鸡肉,鸭肉,特别是鸭爪爪,二十天激素快长,因长沙市到岳阳市5570头家禽已感染。收到马上发给你关心的人,预防永远胜过治疗。我朋友圈的每个人,这是我对你们的爱心传达。” 微信群里也在讨论: 说实在的,看到这条信息时 ,搞的人心惶惶好不好…… 听起来好可怕有木有 看着这么多人都在转,所以你也转了? 现在只想告诉你! ↓↓ 这些消息其实是: 随便百度一下, 就可以发现很多类似的版本: 原来这是一个天大滴谣言 心情一下就缓过来了 亲们就不要再到处转啦~ 很吓人滴好吗!

  相同信息2年前就在疯转 都江堰警方曾刑拘2人

  类似谣言版本早在2014年3月3日就在成都出现过。“31岁,怀孕,因H7N9死亡”等消息与今天在网上疯转的信息完全相同。

  根据都江堰警方的辟谣微博,2014年3月3日上午,都江堰市公安局民警发现微信朋友圈上流传一条有关“成都市爆发H7N9疫情至多人感染”的虚假信息。这条虚假信息一经发出,引起了较多网友的关注、担忧。都江堰市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取证,并于当日将涉案的陈某(女)、王某(女)、韩某(女)相继抓获。审查中,王某交待了自己于3月2日通过微信,在朋友圈内散布关于成都发现H7N9禽流感并已致人死亡,要求大家不要吃鸡、鸭、猪、羊、牛等肉类的谣言。陈某、韩某承认未经查证就通过微信朋友圈和微博转发虚假信息的违法事实。目前,陈某、王某、韩某已被都江堰警方依法处以刑事拘留,其中韩某因系哺乳期妇女,决定不予执行。(华西都市报)

  经过查询,这类信息有很多版本,全国好多城市都有。除了更新医院名称和地址,其余内容均基本一致。 提醒:

  微信发假信息最高判7年,因为《刑法修正案(九)》第291条中增加一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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