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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开展公务员无偿献血月活动

来源:兴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作者:胡建军 史永凤时间:2017-09-29 18:09:09 浏览次数:

无偿献血是一项公益事业和民生工程,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和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赋予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责任和义务。

兴安县献血工作委员会结合该县当前正在创建自治区县级文明城市的工作实际,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充分发挥国家公务人员的带头作用,激发广大群众无偿献血热情,保障临床用血安全,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可持续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在今年的9月开展了以“讲道德,做好人,争做文明公务员”为主题的公务员无偿献血月活动。活动得到了该县各级党政机关和各部门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中央、自治区、市驻兴安县各单位干部职工的积极响应。经向桂林市中心血站设在县城中心广场无偿献血点的工作人员了解到,仅27日至28日就有公务人员及部分群众共96人参加了无偿献血活动,献血量达31200毫升。

通过开展公务员无偿献血月活动,充分发挥了广大干部职工带头无偿献血的表率作用,激发了广大群众互帮互爱、讲奉献献热血的热情,进一步提升了文明素养,营造了无私奉献、大爱无疆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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