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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365365转发自治区卫生计生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关于2019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桂林市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作者:时间:2018-05-17 16:22:07 浏览次数:

各县(区)卫计局,市区各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自治区卫生计生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关于2019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卫人技〔2018〕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2018年5月7日—5月27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报名并打印报名表。

二、报名范围、对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学历、资历条件符合《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7]36号)的人员。

三、报名审核及现场确认时间

2018年5月16日—5月30日期间(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考生按属地和就近原则,由所在辖区、单位报名点进行报名材料审核。各报名点如下:

1.各县(区)卫计局负责汇总本辖区内考生报名材料并审核。

2.市区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汇总本单位考生报名材料并审核。

3、市卫监所卫协会负责汇总市区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卫生(所)室、私营医疗机构考生报名材料并审核。  

4、无工作单位,但人事档案存放在本市(含县区)的考生,由档案管理部门(人才中心)盖章审核后到辖区报名点进行报名审核。无工作单位、人事档案不在本市的考生,回人事档案所在地办理报名。

各报名点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好报名审核工作。2018年5月16日—5月30日期间(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各报名点将汇总的考生报名材料,花名册EXCEL表格交市医考中心进行现场确认,未经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5月31日-6月1日,各报名点复核本辖区(单位)考生报名确认情况,确认单经考生签字后交回市医考中心。

四、报名材料: 

1、报名表(考生签字确认,单位审核签字并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

4、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5、医师、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

考生报名材料复印件由所在辖区(单位)签字盖章证明与原件相符。

五、考试收费:

审核通过考生网上缴费120元/人,缴费时间2018年6月9日—6月19日,逾期未缴视为放弃报名。

六、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日期2018年7月7-8日,考生可于6月30日—7月8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七、考试成绩公布 证件办理

1、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成绩,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卫计委划定。

2、考生的成绩合格证待自治区卫计委下发后,到原报名点领取,办理及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宜:

1、符合《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的通知》(桂卫人发[2017]46号)等文件破格条件的考生,提供县(区)卫计局出具的证明。

2、考生学历必需与申报的专业相符,报考医师类专业的,必须与执业范围相符,执业科目无对应专业的选择相近专业报考。

3、对原不承认中等卫生专业学历的人员,除提供原毕业证外,还必须一并提供广西卫生厅核发的“原不承认中等卫生专业学历考试合格证”。

4、考试考务咨询:2819891 评审条件咨询:2821622

 

附件:关于2019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卫            人技〔2018〕9号

 

桂林市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5月7日


附件下载:
附件:自治区卫生计生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关于2019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卫人技[2018]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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