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健康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248365365关于对健康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县,临桂区、雁山区卫生计生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关于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市发〔2016〕3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于2016年6月印发了《桂林市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等20个实施方案》(市扶领发〔2016〕14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3月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脱贫攻坚8个实施方案有关政策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43号),结合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对桂林市扶贫领域机动式巡视中健康扶贫工作发现的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扶贫政策落实不及时、不到位。
2017年3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脱贫攻坚卫生帮扶实施方案》,要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向建档贫困人口倾斜,以减轻贫困户就医压力。资源县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规定不到位,部分医院在巡视期间仍然要求住院治疗贫困户预交住院费;落实贫困人口医疗卫生签约服务不到位,没有按要求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人建立1张健康卡,签约服务流于形式,仅限于应付上级检查。
(二)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乡医院“挂空床”现象突出,人为增加国家医保资金负担。
二、自查自纠内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6月23日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重要讲话、《桂林市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等20个实施方案》(市扶领发〔2016〕14号)中《脱贫攻坚卫生帮扶实施方案》和《关于调整完善脱贫攻坚8个实施方案有关政策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43号)及《关于印发桂林市健康扶贫攻坚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市卫字〔2017〕9号)落实情况;
(二)县域内医疗机构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诊疗,后
付费”情况;
(三)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情况;
(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医疗机构住院“挂空床”
现象;
(五)健康扶贫其它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三、要求
(一)严格按照自查自纠内容认真自查,要突出重点,查找不足。
(二)自查情况及整改措施于2018年2月28日前报桂林市卫计委扶贫办邮箱(glwjwfpb@163.com)。
(三)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联系人:周金录,电话:2856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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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