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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加强警示教育的通知

来源:248365365作者:张颂沐时间:2018-02-23 08:56:26 浏览次数:

关于在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加强警示教育的通知

                                                                  (市卫纪监〔2018〕1号

 

市直卫生计生单位,市爱卫办、市计生协会各部室,委机关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十一届纪委四次全会和市五届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根据《关于在全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加强警示教育的通知》(桂纪办通20182号)和市纪委《关于在全市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加强警示教育的通知》(市纪办通字〔201811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现就在专项治理中加强警示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大力宣传中央、自治区及桂林市关于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重大决策部署及工作成效的同时,加强党章党规和党纪学习教育,运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例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分类化、全覆盖,促进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积极投入到健康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去。努力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和坚决杜绝扶贫干部职务犯罪的发生,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良好的政治生态。

  二、主要内容

  (一)运用《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廉洁从政的规定进行警示教育。

  (二)运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三)运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要求进行警示教育。

三、范围和时间要求

  全体党员干部,重点是参与扶贫工作的党员干部和扶贫联系村第一书记。2018年1月至6月为集中开展阶段,2018年7月至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期间为常态化开展阶段。

  四、具体工作安排

  在集中开展阶段,重点开展“十个一”教育警示活动。

  (一)通报一批典型案例。用足用活通报曝光这一“利器”,及时通报曝光发生在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功能,为扶贫攻坚持续营造“不敢腐”的震慑氛围。(完成时限:3月份前)

  (二)开展一次廉政提醒谈话。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委领导要分别与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与扶贫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廉政提醒谈话。同时,分批组织开展重点岗位廉政集中谈话,进行适时提醒警示,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完成时限:4月份前)

  (三)召开一次廉政警示教育剖析会。利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认真查摆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查找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制度、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提高防范、倡廉的工作实效。(完成时限:5月份前)

  (四)观看一次警示教育专题片。组织委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自治区纪委拍摄制作的《广西三起县级扶贫办主任严重违纪案件警示录》和其他涉及扶贫领域警示教育专题片。(完成时限:6月份前)

  (五)参观一次警示教育基地。利用廉政教育基地资源,分批次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扶贫干部和二层单位党员干部到市纪委廉政教育基地接受一次警示教育,通过参观,使全体党员干部感同身受,切实起到警示作用,严守纪律红线。(完成时限:3月份前)

  (六)讲好一堂廉政党课。围绕当前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等内容,要求委领导联系分管工作,分别到分管科室和扶贫村讲一堂廉政党课,用发生在身边的生动事例,告诫党员干部时刻筑牢思想防线,给扶贫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扯袖子”、敲警钟。(完成时限:6月份前)

  (七)印发一封致党员干部公开信。按照(桂纪发〔2018〕2号)文要求,向我委参与扶贫的党员干部和驻扶贫村第一书记及村干印发一封公开信,讲明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治理重点、主要措施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完成时限:4月份前)

  (八)做好廉洁从政宣传工作。利用桂林市卫生计生网等媒介,滚动播出廉洁从政方面的宣传内容,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完成时限:6月份前)

  (九)编发一系列廉政教育信息。依托本委QQ群、微信群等媒介,每月编发2条以上廉政教育信息,作为常态化提醒。另外,紧盯中秋、国庆、元旦和春节等关键的时间节点,编发一系列温馨提醒信息,重申法规纪律,时刻提醒党员干部严把廉关。(完成时限:12月份前)

  (十)打造一个机关廉政文化走廊。利用我委的过道、走廊,制作廉政文化展板、展牌、宣传图,打造融思想性、观赏性、教育性为一体的“廉政文化走廊”。(完成时限:6月份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主要领导要在警示教育活动中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专项治理警示教育列入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重要内容,要亲自抓,负总责,带头学习,带头整改,以高度的责任感完成此次警示教育活动。

  (二)加大宣传,强化舆论引导。要将此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确实通过警示教育改变工作作风,不走过场。通过党课教育、QQ工作群和微信工作群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警示教育宣传工作,同时注重对干部职工家属、亲友进行必要的宣传与疏导,从内到外营造一种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工作环境。

(三)注重实效,确保内容落实。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全面提升卫生计生工作能力水平,通过反面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等形式警示教育,提高警示教育效果,达到引以为戒目的,保证警示教育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圆满完成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活动内容

 

 

 

 

   中共248365365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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